同期IPO上會家數降70% 審核過會率超九成

摘要 【同期IPO上會家數降70% 審核過會率超九成】截至5月6日,第十八屆發審委共審核了24家企業IPO申請,22家獲通過,通過率91.67%,這與上一屆被稱為“史上最嚴”發審委54%的過會率形成鮮明對比。(證券時報)

在科創板如火如荼推進的同時,IPO(新股首發)審核正悄然發生着新變化。

今年以來,IPO審核通過率大幅提升,尤其是新一屆發審委成立以來,過會率超過九成,IPO堰塞湖也明顯退潮。同時,科創板對現有板塊的分流效應以及註冊制審核理念的傳導,都讓IPO審核與以往大有不同。

多位市場人士表示,IPO“即審即發”趨勢明顯,在從嚴審核的基礎上,發審環節進一步減少了不必要的窗口指導,科創板對存量市場的攪動效應,讓新股發審制度化、透明化進程明顯加速。

同期IPO上會家數降70%

審核過會率超九成

IPO審核情況如何,數據最有說服力。今年IPO市場發生了兩大變化:一是IPO上會數量與新申報數量大幅減少,二是IPO通過率大幅提高。

記者梳理證監會數據显示,年初至今IPO上會審核家數32家,較去年同期減少70%,去年同期是105家。在IPO申報方面,今年以來IPO排隊序列新申報的企業數為53家,顯著少於往年,與科創板開閘一個多月就受理百家企業相比,更是差距明顯。

一位華東地區的投行人士表示,設立科創板增加了企業證券化的可選項,對存量市場形成分流。科創板試行註冊制、市場關注度高、定價突破23倍市盈率限制等優勢,讓不少帶有科創基因的企業半路“改道”,放棄主板轉投科創板,緩解了存量市場壓力,也讓IPO審核效率明顯提升。

新一屆發審委成立后,每周審核企業數量在4~6家,企業從過會到拿到發行批文周期縮短。不少市場人士認為IPO“即審即發”的時代到來了。

與此同時,IPO發審通過率也大幅提升。截至5月6日,第十八屆發審委共審核了24家企業IPO申請,22家獲通過,通過率91.67%,這與上一屆被稱為“史上最嚴”發審委54%的過會率形成鮮明對比。

過會率提升是否意味着從嚴審核標準的放鬆呢?並非如此。證監會近日在答記者問中明確,近來,證監會堅持新股常態化發行,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對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企業進行審核,審核政策沒有新的調整。

廣證恒生分析師趙巧敏認為,過會率回升並不代表發審委的審核有所放鬆,而是2018年以來中止審核企業數量大幅增加,部分瑕疵企業在排隊過程中主動“撤退”所致,企業實際的持續經營能力仍是發審委的關注重點。

“去年發審的高否決率擠出了不少相對劣質的企業,留下來的優質公司通過率自然會變高。”上述華東地區投行人士表示,經歷去年的高否決率,中介機構在選擇項目時也更加謹慎,會挑選過會概率極高的優質企業報送,多重因素讓當前IPO排隊通道中的待審企業質量顯著升高。

窗口指導隱形門檻

成過去式

科創板更加市場化的制度設計,正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存量市場。

一方面,發行審核更加透明化。證監會日前發布了《首發業務若干問題解答》,梳理了證監會在發審環節注意的問題和監管標準,特別是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出了多條實操性要求,可操作性強,IPO審核透明度明顯提升。

另一方面,“主八創五”(近三年凈利潤總和不低於1億元,主板、創業板最近一年凈利潤分別不低於8000萬元和5000萬元)的上市隱形門檻也有所調整。從近期的過會項目來看,這一門檻已非硬性條件。

4月30日過會的因賽集團,連續3年半扣非后凈利潤不足4000萬,2014年至2017年1~6月,扣非凈利潤分別為2909萬、3270萬元、3790萬元和1727萬元,最終有驚無險過關。

上述華東地區投行人士認為,監管表態“發行審核政策沒有新的調整”的前提是“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而隱形門檻則屬於窗口指導。目前的發行審核逐步淡化財務指標,提升對企業的包容性,從公司治理、規範運行、信息披露等多個維度對首發企業嚴格把關。

從發審會詢問情況來看,發審委委員非常關注信息披露是否詳盡充分。

以被否的杭州天元寵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為例,發審委委員關注的一個重點就是,該公司在新三板掛牌期間相關的信息披露與本次招股書披露內容在前5名客戶銷售和前5名供應商採購情況存在差異,且2015年自產和外協前5名供應商及採購金額均存在一定差異;4月4日過會的武漢帝爾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被發審委重點關注信息披露問題,發審委要求發行人披露如何保證資產負債表項目的真實、準確、完整;多次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履行的決策程序,是否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司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範,內部治理、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是否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等。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指出,讓窗口指導、隱形門檻成為過去式,透明、高效的註冊制已經開始倒逼核准制審核體系改革,科創板改革重要目的之一——用增量改革試點帶動全面改革已經初見成效。

上述華東地區投行人士表示,市場參與各方也得及時適應IPO發審新變化。發行人要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性,在內部控制、公司合規經營等方面下功夫,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中介機構應勤勉盡責,切實發揮對信息披露核查把關作用,履行盡職調查義務和核查把關責任,以提高項目過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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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DF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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